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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分认定的成绩依据:如本学期为一册教学任务的,则以期末成绩为综合测试成绩。如有二册教学要求的,则第一册以期中成绩为综合测试成绩,第二册以期末成绩为综合测试成绩。通用技术、理科政治以期末综合测试成绩为准。音体美由各科任老师自行掌握,按原方案认定。
2、学分认定过程:从办公内网下载各科认定表――学科组长做统一安排――各学科老师依据成绩等各项要求认定――通过办公内网传送蒋佩仙老师。
3、最后上传时间:放寒假之前务必传送结束。
4、学分公布时间:下学期开学两周内。
5、未取得学分补考时间:下学期开学三周内。
学分认定表格请查阅校内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