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州中学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作者:校办    校务公开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4
 

    为鼓励教师认真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争取优异的成绩,特制定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一、              奖励标准(单位:元)

    1、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奖励标准

获奖级别

建德市

杭州市

浙江省

国家级

一等奖

50

300

1200

5000

二等奖

/

200

600

3000

三等奖

/

100

300

2000

2、集体体育和艺术项目(如:篮球、排球、舞蹈等)奖励标准:

获奖级别

建德市

杭州市

浙江省

国家级

一等奖

150

350

500

1000

二等奖

100

300

450

800

三等奖

50

250

400

600

二、              有关说明

1、竞赛举办单位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室,奖级的确定依发文件单位的级别而定,其鉴定权在教研室。

2、  学生所得最高奖项奖励辅导老师,不重复计奖。

3、单项的知识技能竞赛(如:作文、英语单词、书法、绘画、音乐等),按上述标准的50%计奖;获奖名额按比例分配的,奖级再降一级。

4、体育田径运动会上单项获奖者第一、第二名视作一等奖,第三、四名视作二等奖,第五、六、七、八名视作三等奖,团体获奖第一名视作一等奖,第二名视作二等奖,第三名视作三等奖,并按上述标准加1倍计奖。

5、教师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说课比赛、优秀教案评比、实验操作竞赛、自制教具比赛、岗位技术比武等竞赛活动,参照学科竞赛标准计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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