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校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修定校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
一、 结构工资制的内涵:
在教职工取得由市财政直发基本工资的前提下,将教职工国发工资中的职
务工资(活的部分)与学校的预算外收入捆在一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及其完成情况,发放岗位工资、考绩工资、奖励工资,以充分体现多劳多酬、优质优酬、重责高酬的精神。
二、 结构工资的组成:
结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绩工资、奖励工资四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由国发职务工资(固定部分,即70%部分)及提高的10%、保留津贴、职务津贴、教龄津贴、浮动津贴、临时物价津贴、误餐津贴、班主任津贴等组成。
2、岗位工资:由国发职务工资(活的部分,即30%部分)及提高的10%(含工调新增市岗贴)和校发的岗位津贴等组成。
3、考绩工资:即学期效益奖,依据教职工完成岗位职责的情况及根据《严州中学教职工考核条例》、《严州中学教研(年级)组考核条例》之规定进行全面考核的结果决定发放。考绩工资按学期计算,具体数额视学校财力而定。
(1)考核优秀或称职者,根据个人及教研(年级)组考核得分,按分值发放。
(2)考核不定等次或予以告诫者,发给考核称职者考绩工资平均值的一
半。
(3)考核不称职者,不发考绩工资。
4、奖励工资:依据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管理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和《严州中学教职工奖励条例》之规定决定发放。
三、 结构工资的发放时间:
1、 原则上每月11日计发基本工资,其中7、8两月增发国发职务工资(活
的部分)以及提高的10%。
2、 原则上每月中旬计发上月岗位工资(每年计发10个月)。
3、 原则上每学期结束时计发学期考绩工资。
4、 原则上每学期开学初计发上学期奖励工资。
四、结构工资的发放程序
岗位工资、考绩工资、奖励工资的发放,由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室、办
公室等部门做好有关统计工作,由财务室根据有关政策做好结算工作并报请校长室审核后予以公示,发放时由财务室向教职工提供发放清单(岗位工资每月提供一次)。
五、 结构工资的发放对象:
1、 全民教职工接受校长聘任,在任期内享受校内结构工资。
2、 临时工不享受结构工资,另行发放工资和奖金。
六、 岗位工资的发放办法:
(一) 工作量的确定
1、教师满工作量的标准(根据市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及各年级、各学科应授课班级数、周课时数确定,并随教学计划及文理分班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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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科 |
语 |
数 |
外 |
理 |
化 |
生 |
政 |
史 |
地 |
计 |
体 |
艺 |
技 |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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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班级
高一、二 |
2 |
2 |
2 |
4/3 |
4/3 |
4 |
6 |
4 |
4 |
6 |
6 |
12 |
12 |
12 |
|
授课班级高三年级 |
2 |
2 |
2 |
3 |
3 |
4 |
3 |
3 |
4 |
|
6 |
|
12 |
|
周课时工作量=必修课授课课时数+教案数
标准工作量确定为每周12课时
2、行政干部工作量折合成课时,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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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校级 |
副校级 |
中层正职 |
中层副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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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0 |
8 |
6 |
校工会主席享受副校级待遇,校区工会主席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校团委书记享受中层正职待遇,校区团委书记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会计(兼统计)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3、职员的满工作量标准由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保卫处(科)分别制定并报校长室批准。
4、特殊情况由校长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确定。
(二)国发职务工资(活的部分)以及提高的10%发放办法
1、凡满工作量的享受本人国发职务工资(活的部分)以及提高的10%。
2、凡未满工作量的享受本人国发职务工资(活的部分)以及提高的10%的具体算法:
本人工作量(周课时数)
----------------------------------*本人职务工资(活的部分)及提高的10%
满工作量标准
3、教职工请病、事假期间,按上级文件规定发放。
(三)岗位津贴(超工作量津贴)
1、 教师超工作量津贴
(1)发放标准
A、超工作量:发一定数量的津贴(视学校财力而定)。
B、不满工作量:减发一定数量的津贴。
(2)其它工作量补贴
A、代课工作量
① 临时代课:平行班每课时*1.5,跨年级每课时*2。
② 长期代课(授课班级数达规定班级的1.5倍及以上或代课时间达1个月及以上):每课时*2。
B、选修课:每课时*2。
C、研究性学习课:每课时*3。
D、经教务处批准的学科兴趣小组活动每课时计1课时,学科竞赛辅导活动每课时计2课时。(必须有课时计划,经教研组长签字后于期中、期末两次交教务处审核后一并计发工作量津贴)。
E、由学校安排的学术讲座、辅导报告每课时4课时。
F、承担研究课、公开课,校级每课时补贴2课时,建德市级每课时补贴4
课时,杭州市级及以上每课时补贴6课时。
G、体育老师主持早操每周补贴2课时,指导早操每周补贴1课时,组织课外活动每2次补贴1课时,课余体育训练每1次补贴1课时(经教研组长统计后于期中、期末两次交教务处审核后一并计发工作量津贴)。。
H、高三年级第二学期,高考“3+综合”科目教师每周补贴2课时。
I、 学校安排的新老教师挂钩(须有书面协议),指导教师每周补贴1课时。
J、年级组长每周补贴3课时,教研组长每周补贴3课时,备课组长每周补贴1课时(原则上教研组长必须兼任备课组长),教科研中心组成员每周补贴1课时。
K、生活指导每周补贴6课时(经经政教处考核后发放)。
2、 行政干部超工作量津贴:
根据下列三款之一,高靠计发工作量津贴。
(1)行政干部职务工作量与兼课工作量合并后,超工作量部分按教师超工作量津贴标准计发。(行政干部的基本工作量为12课时/周,兼任其它行政职务,不重复计算工作量)。
(2)以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的超工作量津贴的平均值为基数乘以相应的系数,其中中层副职、中层正职、校级副职、校级正职的系数分别为:1.1、1.3、1.5、1.7。(不兼课的中层干部以全校教师的超工作量津贴的平均值为基数乘以相应的系数)。
(3)校级正职、校级副职、中层正职、中层副职(不兼课的中层正职)、不兼课的中层副职分别按当月教师超工作量津贴的前10、20、30、40、50名的平均数计发。
3、 加班津贴:
教职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领导同意(须有书面意见)的加班,一般情
况下予以调休或发加班津贴每工作日计6课时。特殊情况由校长酌情处理。
4、 班主任津贴:
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条例》,经政教处考核,发月度考核奖、学期考核奖。
5、 值日、值周教师津贴:
根据《值日、值周教师岗位职责和考核条例》,经政教处考核,发值日、值周考核奖。
6、经校长室批准的因公出差、继续教育、运动会、考试评卷期间,岗位津贴照发。
七、缺勤处理办法
1、病假一天,减发岗位津贴5元、减发考绩工资10元,以此累计。
2、事假一天,减发岗位津贴10元、减发考绩工资20元,以此累计。
3、旷工一天,不发当月岗位津贴、减发考绩工资20%,以此累计。
旷课一节(监考无故缺席视为旷课一节),减发岗位津贴20元、减发考绩工资10%,以此累计。
4、上班、监考迟到或早退1次,减发岗位津贴10元;
上班、监考迟到或早退2次,减发岗位津贴20元;
上班、监考迟到或早退3次,视作旷课一节。
5、私自调课者,发现1次减发调课双方岗位津贴10元。
6、无故不参加学校规定的升旗、学习、会议、值班等活动,每次减发岗位津贴10元、减发考绩工资10元,以此累计。迟到或早退一次减发岗位津贴3元,以此累计。
7、丧假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婚假、护理假期间,岗位工资、考绩工资照发。
8、女教职工在产假、哺乳假期间,岗位津贴、考勤工资、考绩工资不发。
本方案经教代会六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二00二年二月起实施,方案中有未尽事宜,校长有临时处置权,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校长室,如需对本方案进行修订,应由校长提出修改意见,报请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